云南省宁蒗市警方立案调查“酒店员工性侵游客”律师“一起喝酒并不代表同意”

云南省宁蒗市警方立案调查“酒店员工性侵游客”律师“一起喝酒并不代表同意”

封面新闻记者周毅12月8日报道,一名女游客在云南丽江泸沽湖景区旅游时被酒店员工殴打。他报了警并提出投诉。警方以涉嫌强奸罪拘留了嫌疑人。该游客称,酒店工作人员使用酒店的万事达卡开门。事件发生以来,尚未收到酒店或景区的口头道歉。酒店向警方举报了该游客入住的摊位,因为该摊位影响了酒店的正常运营。 12月12日,事发酒店经理告诉记者,目前酒店已暂停营业。他多次联系该游客,但未得到回复。具体情况以警方调查为准。当地警方表示,案件已移交刑侦大队。知名律师、河南省浙金律师事务所主任傅健认为,这些嫌疑人个人有不雅行为的,应当按照自责原则承担刑事责任。在民事方面,如果酒店未履行对员工的管理义务,未及时制止违法行为,或者事后未采取纠正措施,则视为违约、侵权,应根据过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该女子表示,一名酒店员工遭到性侵犯,嫌疑人被拘留在涉事酒店内。网传,该游客声称,他于12月3日至4日入住泸沽湖山屿湖景度假村(花海码头店),5日凌晨,一名酒店工作人员使用酒店万事达卡打开其房间并对其实施袭击。她在评论区称,自己当晚“喝多了”,而酒店工作人员其实是酒店前台。一位游客发布了一个帖子指控一名酒店员工对他进行性虐待。 12月8日网络截图。有游客发帖称,事发后酒店照常营业,只是人员配备问题,老板并不知情。该旅行者在 12 月 11 日的帖子中表示,他在事件发生当天就已报警,涉案嫌疑人已被拘留。 “目前尚未得到景区方面的回应,目前为止也没有收到酒店景区的口头道歉。”该游客还表示,由于该摊位影响了酒店的正常营业,酒店向她的住处报了警。在草稿下方的评论区,该游客表示,该酒店已暂时从app.n相应下架,景区给她打电话告知,已到酒店进行了相应核实。宁蒗彝族自治州公安局认为,该案符合刑事起诉条件,根据邮寄的投诉通知,d 正在调查嫌疑人的强奸罪。 12月12日,记者查看各大酒店预订平台发现,该酒店看不到或“暂无房型可供选择”。该酒店表示“已准备好进行赔偿”,目前已关闭进行整顿。 12日,记者通过酒店公用电话拨通了一名自称酒店经理的男子。据消息人士透露,该男子在一家酒店担任接待员,在该公司工作仅三个月。他被带回警方接受调查。警方调取了床单、监控等相关证据。该男子称,该酒店已于12月11日停止营业,正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 “因为我们酒店发生的事情是酒店员工的责任,我们也应该承担部分责任。”不过,该男子表示,一些内容存在差异。他的出版物。 “他们之前一起喝酒,一名醉酒的员工把她扶到了房间。员工拿走了她的房卡还是酒店卡?”门继续卡住,但这一点尚未确定。 “该男子表示,游客在平台上的评论只有后果,而且没有流程,所以很多不明真相的网友只看到了后果,大家一定心疼他们,并通过打电话、辱骂、在酒店平台留言等方式攻击酒店,让酒店难以运营。”该男子还表示,事发后他给该游客发了几条信息,但没有得到回复。“我们尊重公安机关的结论。”如果受害者需要我们的合作和帮助,可以提出投诉。如果他们想要我们赔偿,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我们会赔偿他们。”她说,事发当天“我有点醉了”。当一名酒店员工和另一个人帮助她返回房间后,他们离开了房间并关上了门。涉事员工其后自行打开房间门并做出猥亵行为。 “我当时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我不够冷静,无法立即做出反应。”该旅客表示,他没有收到酒店的任何赔偿。根据他向酒店提供的聊天记录,他认为酒店非法获取了他的个人信息,并已向警方报案。酒店表示:“酒店始终尊重并配合司法程序。”与本案相关的一切事宜,请依法通过司法机关或律师办理。 “我们将根据有效法律文件履行我们的义务。”该旅客还表示,警方告诉他,对方在12天前承认了不雅行为,并向检方出示了证据,目前还在等待中。 (我不是)处于良好状态心态。我没有勇气独自出去,也害怕遇到异性。 “这起事件一经曝光,立即引起广泛关注。12日,丽江泸沽湖风景区相关负责人告诉封面新闻记者,此事涉及刑事案件,将由公安部门处理,具体情况还要看公安部门的处理结果。该事件属于社会治安案件,正在由公安部门处理。”涉案嫌疑人已被拘留在酒店,事件必须由公安部门调查。宁蒗自治州公安局回应称,案件已移交刑侦组 律师解读:一起喝酒并不意味着同意不雅行为,但著名律师、河南泽京律师事务所主任付震认为,一起喝酒并不意味着同意不雅行为。根据民法规定,涉案员工为: 酒店开门作案,表明酒店在员工管理、房卡使用等方面存在明显过失,酒店有明显过失。承认责任并表示打算通过法庭解决赔偿问题。要求他表示,该帖子影响了酒店的正常运营。傅健表示,如果党的刊物以真实事实为依据,不捏造、歪曲事实,不使用恶意或其他侮辱性言论,那就是对消费者自身消费体验的客观反馈。这是卖方监督权的行使,并不构成对荣誉权的侵犯。 “酒店的诉讼很可能没有法律依据,法院很难支持。”傅坚还特别提到,淫秽内容违背党的自由意志。不雅行为的法律定义无论双方之前是否一起喝酒或一起在一个房间里,行为都保持不变。从本质上讲,淫秽是指以唤起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的非性淫秽。他和孩子一起喝酒的事实并不意味着你纵容了孩子的猥亵行为。 “如果女方意识清醒,没有表现出明显的反抗,可能不属于猥亵罪,但如果员工利用女方的意识不清,进行亲密行为,则可能属于猥亵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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